如果雷曼可以用公帑賠,咁我強迫金有冇人會賠?
香港民建聯7日約見300名苦主,聆聽意見,並同時提出新建議,促請特區政府動用40億元,填補在銀行回購迷你債券時出現的差額,使雷曼苦主取回應得的資產。民建聯同時提出共四項建議,並承諾將向特區政府施壓,以協助受影響的投資者取回原有資產。
又係一群受道德沖昏頭腦既人。
之前汶川地震又係咁,政府自作主張撥款100億去賑災。喂,老細,D錢我有份既,你有冇問過我先呢?
「咁既情況你都反對捐錢賑災?你無人性!你唔係人!」呢D就叫受道德沖昏頭腦。道德大過天,就唔理處理事件對或錯,總之我做呢件事既動機係出於善心,你反對,即係同道德搞對抗!
而家我無話唔肯捐,問題係出係你既處事手法,你拎我D錢去捐之前有冇問過我先?正如你係銀行做定期,佢有朝一日同你講話你D存款全部拎哂去做善事,你又會點諗?
我同意雷曼苦主係好可憐,而且我假設佢地100%都係受人欺騙,全部都係唔貪心既人,非常值得同情。我亦都唔想討論話投資要自己承受風險既責任感問題,總之佢地好抵幫啦。
咁都未答到點解要用公帑賠番畀你喎?
冤有頭債有主,你俾人呃點解會係叫大家賠番畀你?銀行唔肯賠,而政府好蝦D所以就屈政府呀?民建聯,你抽錯水。你要做既係繼續要求銀行賠償,而唔係屈政府去補差價!銀行呃你,叫民建聯幫你去告銀行囉?政府應該做既係幫你追討賠償,而唔係政府自己去賠償!
講到呃,強迫金就真係呃啦!定哂法律每個月叫大家交筆錢出黎,畀班專家去管,點知而家遇上金融海嘯渣都無剩,呢度又有冇得賠?政府用法律黎打劫我喎?我每個月唔交錢會犯法架喎?但我眼見金融海嘯都要倒錢落海?呢單係政府屈我既,係咪更加應該賠?我輸打贏要?強迫金真係名副其實既「焗賭」喎,我無得唔供架喎?
整個總結,廢事誤會我無良無同情心︰
- 雷曼苦主好可憐,抵幫;
- 民建聯討好巿民用錯方法,唔敢向銀行追討而去恰政府;
- 政府你應該做既係幫苦主向銀行追討,唔係直接賠償了事。
lazytommi said,
October 10, 2008 @ 4:33 am
你同我都變成強迫金苦主, 我MPF無左25%啊
ShawTim said,
October 10, 2008 @ 11:00 am
我無左30%以上… T_T
最慘係我明知金融海嘯
我仲要俾人用法律打劫倒錢落去
而個強迫金又無一項係保證可以保本的
呢D係政府攻策上有問題
又係全港巿民既權益
都無人咁高調地嘈要賠啦
當初支持強迫金果班議員勁係潛哂水
wanleung said,
October 10, 2008 @ 12:43 pm
我無左一半,不論高風險的還是保本。
ShawTim said,
October 11, 2008 @ 1:17 am
保本 = 保證蝕本
wanleung said,
October 14, 2008 @ 3:48 pm
有趣是,民建聯口口聲聲話要政府包底,但在設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此次事件上,投反對票,
即又要政府用公帑包底,但不去查金管局,政監銀監等部門有沒有失職,
明顯是想分化苦主及其他香港人,增加社會對立。
ShawTim said,
October 15, 2008 @ 10:16 pm
我真係好憎民建聯
好憎
好憎